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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扬2023年度表现突出保安服务公司及保安员的决定

发布时间:2024-03-19 15:52:00 发布者:user 阅读次数:

为表彰先进、激励广大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员担当作为、争先创优,进一步发挥全市保安行业治安辅助作用。根据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区(县)公安机关、保安协会推荐,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,征求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,现将推荐的42家保安服务单位和52个个人在重庆市保安协会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月19日-3月25日,公示期7天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3月25日18时前向重庆市公安局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
传真:023-67390902

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

邮编:401120

 

重庆市公安局

    20243月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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