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规范
发布时间:2024-02-27 15:42:00 发布者:user 阅读次数:为进一步促进保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,构建以服务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管理机制,重庆市公安局进一步修订了《重庆市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规范》,现对本办法在重庆市保安协会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月27日-3月7日,公示期10天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2月27日18时前向重庆市公安局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传真:023-67390902
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
邮编:401120
重庆市公安局
2024年2月27日
附件:《重庆市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规范》(修订稿)/uploads/2024/02/271602534815.doc